作者: 記者林淑慧╱台北報導 | 中時電子報 – 2012年11月16日 上午5:30



工商時報【記者林淑慧╱台北報導】


財政部已公告《個人選定計算證券交易所得額課稅方式作業辦法》,訂出證所稅明年開始課徵的細節,想選核實課稅的投資人必須從今(16)日起至12月15日為止,向下單券商填寫申請書;選設算制的扣繳率為20%,選核實課稅制則適用15%稅率。


財政部官員表示,投資人若沒有特別選擇課稅方式,原則上會視為設算制預先扣繳,明年1月1日起當台股指數在8,500點以上時,按出售的0.1%為所得,以20%稅率扣繳證所稅。


若是在明年1月1日之後,首次開立證券戶的投資人,如何選擇課稅方式?官員說,基於簡便原則,投資人在開戶時就須申請選定。不過,官員強調,國內投資人雖然可自行決定課稅方式,一旦選定,至少要適用1年,而且手上所有證券戶的股票,也必須一體適用。


另外,由於證所稅前2年採雙軌制,選核實課稅者必須要有實際所得,不能用推算的方式申報,必須要有真實憑證,並且取得與出售的相關單據,不然只能選設算所得。


官員指出,證所稅是以個人為計算單位,必須自己單獨申報,夫妻盈虧不能互抵,盈虧都只能當年度互抵。


境內投資人若有2個以上的證券戶,其所選擇的課徵方式也必須一致,而且年度中不得選擇變更課稅方式。為防堵逃稅漏洞,財政部也規定,投資人的不同帳戶,若同時出現設算及核實制,稅捐機關有權將全部帳戶按核實制課稅。


另針對股票交付信託者,其證券交易所得課稅方式的選定原則,須基於一致化原則,同時擁有一般證券戶及股票信託戶的投資人,只能統一選擇一種方式課稅。例如一般證券戶已選定核實課稅,股票信託戶也必須以核實制課稅。


財政部提醒,投資人如果想改變課稅方式,必須在102年12月1日至31日為止,填妥申請書,向其所屬券商申請變更;若未要求變更,則沿用投資人原本選擇的課稅方式。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Emily 的頭像
    Emily

    愜意人生-Emily

    Emil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